本文发表在 rolia.net 枫下论坛在加拿大每天除了忙正事外,的确有些休闲时光需要打发,在这里无法打扑克,无法下棋,无法聊天,无法干很多很多在国内稀松平常的事情。西洋美妹虽然惊艳,但也不能常看;中国饺子虽然美味,但也不能总吃。所以就得为这休闲时光找点乐子,干点什么呢,想来想去还是写写日记吧,于是每天闲暇时就写写所见所闻所感,拉拉杂杂的也没个目的性,时而多写点时而少写点,有时半小时有时一个点,信马由纲,任凭那键盘翻飞,帖子乱舞。日记总的名字就叫“平蹚加拿大”,给日记冠以名字好象不伦不类,其实我这种日记形式也不是我独创,古人早已有之,而且数量巨大,如果要与小学老师教的那种小学生写的标准日记相比,当然是属于名实不符了。叫我没料到的是,本来是要打发每天几十分钟闲暇时光的无聊日记,结果却不仅“红了樱桃,绿了芭蕉”,而且还引来彩蝶无数。
先说樱桃。
樱桃之一,林小姐是我见到的在加拿大最漂亮的华人小姐,但最让我欣赏的还是她内在的美。据说她在北美某个城市小姐比赛中获得了第十一名,虽然就差一点入了围,但在围外她可是第一名,我觉得在洋妞汇粹的地方能有如此佳绩颇为不俗了。她是看了我的无聊的日记后,通过电子邮箱与我认识的,虽然我念书不多,水平不高,外加出身贫寒,但却没有吓退林小姐,反而获得了她的青睐,共同渡过了一段美好时光,难忘。
樱桃之二,梅小姐是美籍二代华人,讲一口标准华语,不过我怎么看她都象是个混血儿,但她却极力否认,说自己是纯了又纯的华人。她说自己是在美国上网时看了我的无聊日记才想见见我的,要看看我的庐山真面目,不知道美国能不能看到这个坛子,反正她说能看到,只好信她的了。见就见吧,反正让人看看也少不了啥。她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贵族般的修养与气质,我觉得自己是难以企及的。由于我的关系她与林小姐也成了朋友,我要谢谢她的是,一连几天的英式下午茶。
樱桃之三,杨小姐是个国际留学生,北京人,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。不知怎的她成了我的无聊日记迷了。一天午休的时候,没事儿,我就在一个公共场所的电脑上打我的无聊日记,居然被她发现了。她惊讶的是怎么也没想到“平蹚加拿大”是出自我的手笔,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,怎么也没想到我在加拿大是干X的,当时她居然连说了三遍没想到!还说网络简直太具迷惑性了。后来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,我说请为我保密,她说那当然了。
樱桃之…,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列出了。
再说芭蕉。
芭蕉之一,童先生来北美多年,现在搞文化交流工作,说喜欢我的文章,希望我能整理整理,他给变成铅字。我觉得实在不妥,便百般推辞,他居然放下“定金”,说自己要亲自整理,见他如此坚决也就只好由他去了,反正我是实在不想再看自己的无聊日记了,再说了也实在是没有这个时间。
芭蕉之二,祁先生是我的哥们,我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,但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。他说他最愿意看的不是我的无聊日记,而是那蜂拥而至的跟贴,直说过瘾。我们在一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,我们无话不说,无嗑不唠。经常是水煮花生米半盆,浊酒两大碗,英雄美女一起论,那个痛快劲,远非淋漓二字所能表达。
芭蕉之三,董先生应该算做我的老板,反正我这么叫他他也答应。他的事情实在是太多,所以他经常不在自己的位置上,尤其是在休息的时候,因此他的电脑是我经常使用的电脑之一。不仅是我的这无聊日记,我很多重要的事情都是在他的电脑上完成的。他这个人特点是老实厚道,我不仅要感谢他,而且还要感谢他的电脑。
芭蕉之…,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列出了。
还有彩蝶。
无数彩蝶。本来我每粘完帖子后很少回头再看的,尤其是那些跟贴们,不是我懒,而是我没有多余的时间,所以真有些冷落了这些热心的朋友。我很是羡慕这些朋友,不是羡慕别的,而是羡慕他们居然有那么多的时间在网上尽情地撒欢儿打滚儿。
我多么希望我也有这大把的时间供我在网上挥撒,哪怕只有三天也好。第一天,我要把所有的跟贴都看一遍,以表示我对跟贴的尊重。第二天,我要把自己的所有帖子都重改一遍,以表示我对读者的尊重。第三天,我要把这个坛子的所有规矩都看一遍,以表示我对斑竹的尊重。我会有这三天空闲时间吗?我不知道,但我却期望着。
我不把跟我贴子的朋友称为“虫子”而是称为“彩蝶”,是因为我觉得“上网着,是美丽的!”(套用一句老话)“虫子”不美丽而“彩蝶”美丽,所以我把你们比喻成“彩蝶”。我很敬重你们这些“彩蝶”,我不企盼我能“化蝶”,因为这对我来说确实有些奢侈,但我觉得我到可以“梦蝶”,因为这个对我来说还比较现实。但冷静一想,这个现实其实也还是离我很遥远很遥远,因为在“梦蝶”之前,我还得先变成庄子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,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.net
先说樱桃。
樱桃之一,林小姐是我见到的在加拿大最漂亮的华人小姐,但最让我欣赏的还是她内在的美。据说她在北美某个城市小姐比赛中获得了第十一名,虽然就差一点入了围,但在围外她可是第一名,我觉得在洋妞汇粹的地方能有如此佳绩颇为不俗了。她是看了我的无聊的日记后,通过电子邮箱与我认识的,虽然我念书不多,水平不高,外加出身贫寒,但却没有吓退林小姐,反而获得了她的青睐,共同渡过了一段美好时光,难忘。
樱桃之二,梅小姐是美籍二代华人,讲一口标准华语,不过我怎么看她都象是个混血儿,但她却极力否认,说自己是纯了又纯的华人。她说自己是在美国上网时看了我的无聊日记才想见见我的,要看看我的庐山真面目,不知道美国能不能看到这个坛子,反正她说能看到,只好信她的了。见就见吧,反正让人看看也少不了啥。她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贵族般的修养与气质,我觉得自己是难以企及的。由于我的关系她与林小姐也成了朋友,我要谢谢她的是,一连几天的英式下午茶。
樱桃之三,杨小姐是个国际留学生,北京人,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。不知怎的她成了我的无聊日记迷了。一天午休的时候,没事儿,我就在一个公共场所的电脑上打我的无聊日记,居然被她发现了。她惊讶的是怎么也没想到“平蹚加拿大”是出自我的手笔,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,怎么也没想到我在加拿大是干X的,当时她居然连说了三遍没想到!还说网络简直太具迷惑性了。后来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,我说请为我保密,她说那当然了。
樱桃之…,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列出了。
再说芭蕉。
芭蕉之一,童先生来北美多年,现在搞文化交流工作,说喜欢我的文章,希望我能整理整理,他给变成铅字。我觉得实在不妥,便百般推辞,他居然放下“定金”,说自己要亲自整理,见他如此坚决也就只好由他去了,反正我是实在不想再看自己的无聊日记了,再说了也实在是没有这个时间。
芭蕉之二,祁先生是我的哥们,我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,但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。他说他最愿意看的不是我的无聊日记,而是那蜂拥而至的跟贴,直说过瘾。我们在一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,我们无话不说,无嗑不唠。经常是水煮花生米半盆,浊酒两大碗,英雄美女一起论,那个痛快劲,远非淋漓二字所能表达。
芭蕉之三,董先生应该算做我的老板,反正我这么叫他他也答应。他的事情实在是太多,所以他经常不在自己的位置上,尤其是在休息的时候,因此他的电脑是我经常使用的电脑之一。不仅是我的这无聊日记,我很多重要的事情都是在他的电脑上完成的。他这个人特点是老实厚道,我不仅要感谢他,而且还要感谢他的电脑。
芭蕉之…,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列出了。
还有彩蝶。
无数彩蝶。本来我每粘完帖子后很少回头再看的,尤其是那些跟贴们,不是我懒,而是我没有多余的时间,所以真有些冷落了这些热心的朋友。我很是羡慕这些朋友,不是羡慕别的,而是羡慕他们居然有那么多的时间在网上尽情地撒欢儿打滚儿。
我多么希望我也有这大把的时间供我在网上挥撒,哪怕只有三天也好。第一天,我要把所有的跟贴都看一遍,以表示我对跟贴的尊重。第二天,我要把自己的所有帖子都重改一遍,以表示我对读者的尊重。第三天,我要把这个坛子的所有规矩都看一遍,以表示我对斑竹的尊重。我会有这三天空闲时间吗?我不知道,但我却期望着。
我不把跟我贴子的朋友称为“虫子”而是称为“彩蝶”,是因为我觉得“上网着,是美丽的!”(套用一句老话)“虫子”不美丽而“彩蝶”美丽,所以我把你们比喻成“彩蝶”。我很敬重你们这些“彩蝶”,我不企盼我能“化蝶”,因为这对我来说确实有些奢侈,但我觉得我到可以“梦蝶”,因为这个对我来说还比较现实。但冷静一想,这个现实其实也还是离我很遥远很遥远,因为在“梦蝶”之前,我还得先变成庄子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,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