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帮助判断一下这种受伤情况是怎样造成的?这是一个目前很有争议的high profile case. 想了解完全不知道案情的人的常识判断。 只有两个选项:A: 被倒退的凌志SUV尾灯撞的,尾灯外壳被撞碎 ; B: 被德国牧羊犬抓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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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人说:车后退,撞到此人, 胳臂上的伤痕是尾灯被撞碎后,碎片造成的。人被撞飞到20-30英尺远的草坪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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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下雪夜,一众人(警察)在酒吧喝完酒后,又被邀到资深退休警官家继续after party.
女被告开车载男友(死者,警察)去after party. 开到前院路边停下,让男友下车,目睹到他到门口后就开车离去。
女被告回到家等了几个小时后,男友还没回来,非常生气,发个50多条信息找他,骂他,这是公诉人认为她倒车故意撞死者的主要动机: ANGRY 😡
女被告联系after party邀请人,询问死者信息并开车离家,打算去找死者。出车库门,倒车到drive way时,车尾灯撞到了死者的车。但她没有下车查看。
几个人开车到资深警察家门口,女被告一眼看到男友仰面躺在前院薄雪覆盖的草坪上,立马歇斯底里,做CPR.
几部警车、救护车来到现场,一阵忙乱,伤者送院后不治。
女被告手机,车被警察拿走,但没有搜索令。
事发地点的屋主(资深警察整个过程没开门询问,他说他什么都没听见)。
事发后不几日,有人找被告律师说:你的客人是无辜的,死者是在资深警察家里出事的(他家有条德国牧羊犬,曾几次咬伤过人,事发后被relocate. 死者与屋主的亲戚曾有过节,等等),此人不在现场,是屋里的人告诉他的。从此,就开始了疯狂的过山车。
已给了死者胳膊上的图片,但他头部遭受重击,有伤,一眼黑肿,颈部以下无任何伤痕。法医结论是不确定死亡原因,可能被车撞,可能被人重击。
公诉方有67个证人,基本上都是警察,消防员,救护员,核心成员是资深警官一家及亲戚。被告只有6位证人,专家们及一位开扫雪车的司机。专家中有两位是博士,不是被告花钱请的,是FBI介入此案后雇请的第三方,他们只负责重塑现场,调查死者有无可能被车撞,结论是不可能。
整个庭审过程叹为观止。。。
如果女被告not guilty, 67位控方证人做伪证,这,可能吗?
陪审团的最终结果居然没有任何白字黑字的记录,拜法官莫名奇妙的instructions
当庭宣布结果是:Mistrial.
公诉人要retrial.
庭审结束第二天,有陪审员联系被告律师:三项控罪,陪审团一致同意两项无罪,一项dead lock. 后面又出现几位陪审团员找律师说了同样的话。
被陪审团认定无罪的指控是不能再retrial,违宪。问题是没有陪审团的结果记录,庭审结束走出法庭,任何说法都无法律效力。
目前律师已上诉到州最高法庭,要求对其中两项指控不应再审。
粗粗描述了1/20的内容。有兴趣的可以去找Karen Read case.